2024 年 1 月 4 日臺灣 VASP 公會籌備小組公告

針對近期有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(VASP)公會(後文統稱臺灣 VASP 公會)籌備小組成員,因其交易所上架之幣種有詐欺嫌疑而涉及檢調案件一事,本籌備小組召開臨時會議,達到以下共識,特此公告:

  1. 臺灣金管會於 2023 年 9 月 26 日出台之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 (VASP)指導原則 》(後文統稱《指導原則》)第十條,本事業就平台所發生之重大偶發事件,應即時公告揭露重要內容或進行澄清。本籌備小組一貫秉持嚴謹態度遵守《指導原則》之規範,特發此公告彰顯業者自律之精神。

  2. 涉及檢調案件之籌備小組成員主動說明已知事實,並公開聲明其在職員工均係以證人身分協助檢調偵辦案件,且其公司負責人已於 2023 年 12 月 14 日變更為建業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晨桓且 100% 持股,目前由主管機關登記中。 公會籌備小組自 2023 年 9 月成立起,由該籌備小組成員之「現任負責人」王晨桓參與相關事務,其「非」本次之涉案者。 本次檢調事件雖為該籌備小組成員之「前負責人」潘奕彰於 2019 年涉案,該籌備小組成員仍對公會造成影響表示歉意,為昭公信並避免爭議,自願暫時退出公會籌備小組之工作。

  3. 根據本籌備小組 2023 年 11 月 12 日之公告,無論是在籌備階段或公會正式成立之後,若有成員因業務行為涉及重大刑事案件之調查,於偵查終結獲不起訴處分或確定判決前,皆應暫停公共事務之參與。

  4. 本件個案仍在司法偵查階段,基於偵查不公開及無罪推定原則,本籌備小組完全尊重司法機關之法定程序及相關當事人之法定權利,亦尊重涉及檢調案件之籌備小組成員之說明,待地檢署或法院之最終認定。

  5. 根據《指導原則》第四條,要求業者建立上下架虛擬資產時的妥善審查機制並留存書面資料,除白皮書外,也應審查其法令遵循情形、虛擬資產之流動性及其價格是否有被操縱、虛擬資產之發行人存續性、虛擬資產之廣告內容及業務招攬是否有不當、不實陳述,或有虛偽、詐欺、隱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情事。 本次事件,彰顯了虛擬資產預售承銷(pre-sale)、初始交易所發行(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, IEO)與上下架審查機制之重要性,以及業務招攬及廣告內容管控之重要性。除遵循《指導原則》外,本籌備小組亦深知未來公會正式成立後,制定《自律規範》之重責大任,將盡快展開相關討論,針對預售承銷、初始交易所發行、上下架幣種與其他細項建立產業標準,讓業者不必在黑暗中探索,可有所依循降低相關風險,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。

  6. 本籌備小組也要再次特別呼籲,購買虛擬資產時:

  • 透過預售承銷或場外交易購買未上架交易所之幣種,應特別注意其潛在風險。

  • 僅在單一交易所上架,或在極小型、極少數交易所上架之幣種,應特別注意其流動性與價格操控風險。

  • 特別小心過度包裝之話術與不合理之報酬承諾。

  1. 臺灣虛擬通貨產業正值監管框架成形之關鍵時刻,本籌備小組明白相關爭議案件可能造成大眾負面觀感,未來將持續推動重要工作,擔負起對社會的責任,建立政府與大眾對本事業之信任。

以上

2024 年 1 月 4 日

Last updat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