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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2024 年 1 月 4 日臺灣 VASP 公會籌備小組公告

針對近期有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（VASP）公會（後文統稱臺灣 VASP 公會）籌備小組成員，因其交易所上架之幣種有詐欺嫌疑而涉及檢調案件一事，本籌備小組召開臨時會議，達到以下共識，特此公告：

1. 臺灣金管會於 2023 年 9 月 26 日出台之[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 （VASP）指導原則 》](https://www.fsc.gov.tw/uploaddowndoc?file=news/202309261537330.pdf\&filedisplay=%E9%99%84%E4%BB%B6-%E9%87%91%E8%9E%8D%E7%9B%A3%E7%9D%A3%E7%AE%A1%E7%90%86%E5%A7%94%E5%93%A1%E6%9C%83%E7%AE%A1%E7%90%86%E8%99%9B%E6%93%AC%E8%B3%87%E7%94%A2%E5%B9%B3%E5%8F%B0%E5%8F%8A%E4%BA%A4%E6%98%93%E6%A5%AD%E5%8B%99%E4%BA%8B%E6%A5%AD%EF%BC%88VASP%EF%BC%89%E6%8C%87%E5%B0%8E%E5%8E%9F%E5%89%87.pdf\&flag=doc)（後文統稱《指導原則》）第十條，本事業就平台所發生之重大偶發事件，應即時公告揭露重要內容或進行澄清。本籌備小組一貫秉持嚴謹態度遵守《指導原則》之規範，特發此公告彰顯業者自律之精神。<br>
2. 涉及檢調案件之籌備小組成員主動說明已知事實，並[公開聲明](https://ace.io/news/1419)其在職員工均係以證人身分協助檢調偵辦案件，且其公司負責人已於 2023 年 12 月 14 日變更為建業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晨桓且 100% 持股，目前由主管機關登記中。\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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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公會籌備小組自 2023 年 9 月成立起，由該籌備小組成員之「現任負責人」王晨桓參與相關事務，其「非」本次之涉案者。\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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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本次檢調事件雖為該籌備小組成員之「前負責人」潘奕彰於 2019 年涉案，該籌備小組成員仍對公會造成影響表示歉意，為昭公信並避免爭議，自願暫時退出公會籌備小組之工作。<br>
3. 根據本籌備小組 [2023 年 11 月 12 日之公告](https://links.twvasp-po.org.tw/Announcement1)，無論是在籌備階段或公會正式成立之後，若有成員因業務行為涉及重大刑事案件之調查，於偵查終結獲不起訴處分或確定判決前，皆應暫停公共事務之參與。<br>
4. 本件個案仍在司法偵查階段，基於偵查不公開及無罪推定原則，本籌備小組完全尊重司法機關之法定程序及相關當事人之法定權利，亦尊重涉及檢調案件之籌備小組成員之說明，待地檢署或法院之最終認定。<br>
5. 根據《指導原則》第四條，要求業者建立上下架虛擬資產時的妥善審查機制並留存書面資料，除白皮書外，也應審查其法令遵循情形、虛擬資產之流動性及其價格是否有被操縱、虛擬資產之發行人存續性、虛擬資產之廣告內容及業務招攬是否有不當、不實陳述，或有虛偽、詐欺、隱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情事。\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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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本次事件，彰顯了虛擬資產預售承銷（pre-sale）、初始交易所發行（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, IEO）與上下架審查機制之重要性，以及業務招攬及廣告內容管控之重要性。除遵循《指導原則》外，本籌備小組亦深知未來公會正式成立後，制定《自律規範》之重責大任，將盡快展開相關討論，針對預售承銷、初始交易所發行、上下架幣種與其他細項建立產業標準，讓業者不必在黑暗中探索，可有所依循降低相關風險，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。<br>
6. 本籌備小組也要再次特別呼籲，購買虛擬資產時：

* 透過預售承銷或場外交易購買未上架交易所之幣種，應特別注意其潛在風險。
* 僅在單一交易所上架，或在極小型、極少數交易所上架之幣種，應特別注意其流動性與價格操控風險。
* 特別小心過度包裝之話術與不合理之報酬承諾。

7. 臺灣虛擬通貨產業正值監管框架成形之關鍵時刻，本籌備小組明白相關爭議案件可能造成大眾負面觀感，未來將持續推動重要工作，擔負起對社會的責任，建立政府與大眾對本事業之信任。\ <br>

以上<br>

2024 年 1 月 4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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