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 年 11 月 7 日會議記錄:臺灣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(VASP)公會籌備小組第八次例會

會議資訊

  • 時間:2023 年 11 月 7 日(二)16:00 - 18:00

  • 地點: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(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218 號 9 樓),同步遠端視訊

實體出席(按姓氏筆畫排序)共 18 人

  • 尤芷薇 Yoyo / 鏈科股份有限公司(XREX)執行長辦公室資深總監

  • 王晨桓 Michael / 王牌數位創新股份有限公司(ACE)總裁

  • 王黌驌 Hiro / 王牌數位創新股份有限公司(ACE)執行長

  • 李佳興 Jeff / 禾亞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HOYA BIT)法遵長

  • 張淩嵐 Nick / 鏈科股份有限公司(XREX)法令遵循主管

  • 黃匯 Hillary / 禾亞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HOYA BIT)執行長秘書兼法務人員

  • 葉元蓉 Asta / 畢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BITGIN)法務

  • 雷東霖 Tony / 幣錸有限公司(Rybit)法遵經理

  • 蔡玉玲 Jaclyn / 臺灣金融科技協會(TFTA)理事長

  • 劉耀夫 Jeff / 幣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BitoPro)執行長特助

  • 賴家賢 / 三川通證股份有限公司(BitstreetX) 營運長

  • 蕭滙宗 Winston / 鏈科股份有限公司(XREX)共同創辦人暨營收長

線上與會(按姓氏筆畫排序)共 6 人

  • 何旻珆 Mindy / 三川通證股份有限公司(BitstreetX) 法遵經理

  • 何冠霖 Ernie / 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(MaiCoin)資深法務暨法令遵循經理

  • 林恬如 Emily / 三川通證股份有限公司(BitstreetX) 品牌長

  • 陳明惠 Ming / 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(MaiCoin)營運長

  • 劉世偉 Alex / 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(MaiCoin)創辦人暨執行長

  • 鄭光泰 Titan / 幣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BitoPro)執行長

  • 劉奕伶 Yiling / 幣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BitoPro)資深法務專員

  • 賴永純 Emily / 幣錸有限公司(Rybit)創辦人暨執行長

  • 蕭博仁 Andy / 鏈科股份有限公司(XREX)業務開發

重要決議(須另行決議項目,標註為黃色)

一、VASP 業者共同遞件之流程

籌備小組於 11 月 7 日發函 VASP 業者邀請共同遞件。考量內政部之文件彙整要求,並方便 VASP 業者準備資料與用印,特將流程調整如下,將由何旻珆(BitstreetX) 負責:

11/20 前,將以下資料以電子郵件發予 mindy@bitstreetx.com

  • 填寫電子函文之附件《籌組商業團體發起人(公司行號)名冊格式 》,先不必用印

  • 發起人推(選)派代表之身分證影本

  • 登記證照或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

會員大會召開當日(日期待定,預計為 11 月中下旬)

  • 何旻珆(BitstreetX) 負責彙整資料並印出

  • 有意共同遞件之 VASP 業者,請攜帶大小章至大會現場用印

以上所需資料用印與彙整完成後,籌備小組預計在 12 月中向內政部正式遞件,申請成立臺灣 VASP 公會。

二、舉行籌備小組與 VASP 業者大會

籌備小組法務工作小組將彙整籌備小組之章程決議,並在下次例會前完成確認,提供籌備小組與 VASP 業者參閱。

11 月 8 日籌備小組將發送時間調查問卷,協調籌備小組與 VASP 業者時間舉行首次大會,預計大會舉辦時間為 11 月中下旬,預計大會時長為半天。考量參與人數及大會性質,籌備小組將在時間確定後,租借外部場地舉辦之。

三、 會員類別之申請條件補充說明

如《2023 年 10 月 24 日會議記錄:臺灣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(VASP)公會籌備小組第六次例會》之紀錄,公會之會員將依 8 項申請條件分為三類,其中一項為「未違反金管會之九大指導原則」,為避免不同版本之誤解,特此補充說明,此一申請條件改為「未違反金管會於 112 年 9 月 26 日公布之指導原則」,後文統稱為金管會指導原則,調整後如下表格所示:

申請條件

會員類別

已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

未違反金管會指導原則

擁有實體辦公室、地址與聯絡人

實際獨立營運線上平台 1 年以上

擁有錢包託管機制

提交第三方資安與滲透報告

內部法遵團隊至少 3 人以上

擁有銀行出入金與法幣信託

第一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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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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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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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公會辦公室之選址建議

考量公會遞件時間在即,須儘速尋找公會辦公室的合適位置。考量未來人員之配置與實際運營之需求,籌備小組於本次例會中決議,公會辦公室將直接租用辦公室,並應具備以下規格:

  • 5 人辦公座位區

  • 至少 1 間會議室,可容納 12 至 15 人

  • 以既有裝潢為優

  • 以台北市為主

所有的籌備小組成員都將協助物色合適之辦公室物件,並在群組中分享。下次例會時,由張于庭 (BITGIN) 協助統整合適方案,提出至少 3 個選擇,於下次例會中決議租用合適之辦公室。

由於目前籌備小組尚未具有法人格,故尚未設立銀行帳戶。若有相關費用產生,將先由籌備小組召集人代墊,待公會成立後再另行報銷。

五、例會頻率調整

目前公會籌備小組已舉行 1 次成立會議與 8 次例會。經過密集的每週定期會議,工作已有明顯進展,故在此次例會中,籌備小組同意,將例會頻率調整為兩週一次,直至正式遞件。

待正式向內政部遞件後,將依規範成立籌備處,公會籌備小組完成階段性任務將功成身退,後續工作將由籌備處主導。

以上

2023 年 11 月 7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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